|
关于对大西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镇公交巡[2007]第29号
经市政府批准,大西路(西门桥)将全封闭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和西门桥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大西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及交通管制时间
2007年3月5日零时至2007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二、管制路段
大西路双井路口至大西路电力路口
三、管制措施
1、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机动车辆(二轮摩托车除外)驶入施工路段,过往车辆一律绕道行驶;二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可从临时便桥有序通行。
2、施工路段沿线单位的车辆,一律凭施工路段通行证通行(通行证办证地点:电力路大西路交叉口交巡警执勤亭)。
四、施工期间,公交线路临时调整如下:
1、1路公交线:由丁卯开发区原线经大市口北站后,改道长江路、电力路至迎江桥,沿线撤消四牌楼站、电力路站,增设江滨医院、江滨公园、长江路3对公交站点;
2、2路公交线:由火车站原线经四牌楼后,改道双井路、新西门桥、新马路、电力路后沿原线运行至金山;
3、102路公交线:由宝塔山公园原线经四牌楼改道双井路、新西门桥、新马路、电力路后沿原线运行至一泉村;
4、104路公交线:由宝盖路电力路改道中山东路后,按原线行驶;撤消河滨公园站点,增设中山桥站。
四、请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制措施,违者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石马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镇公交巡[2007]80号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石马路拓宽改造工程将全封闭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石马路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及交通管制时间。
2007年5月8日零时至2007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
二、管制措施
1、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机动车辆驶入施工路段,过往车辆一律绕道行驶。
2、施工路段沿线单位的车辆,一律凭施工路段通行证通行,(通行证办证地点:桃花坞路古城路交叉口向南150米,石马路拓宽改造工程现场指挥部)
三、持有施工路段通行证的车辆及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应自觉服从交巡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学府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经市政府批准,学府路部分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将实行全封闭施工,为保障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拓宽改造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学府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及路段
2007年4月20日零时至2007年9月30日二十四时止。
学府路(学府路谷阳路交叉口至学府路江苏大学东大门)。
二、管制措施
1、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机动车辆(公交车辆除外)驶入施工路段,过往车辆绕道行驶。
2、施工车辆及施工路段沿线单位车辆和私家车,一律凭施工路段通行证通行(通行证办证地点:二十一世纪乐园对面,世纪大厦二楼学府路二期拓宽改造工程现场办公室)
3、持有通行证的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行人应自觉服从交巡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关于在“城市公共交通周”绿色交通出行日
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镇公交巡[2007]第159号
经市政府批准,2007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我市将举办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其中,9月22日为绿色交通出行日,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市区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范围
此次活动的范围是:从东吴路梦溪路口沿梦溪路经东门广场至梦溪路南水桥路口,从梦溪路南水桥路口沿运河路经解放桥路口至运河路中山西路口,从运河路中山西路口沿电力路经大西路口至电力路长江路口,从电力路长江路口沿长江路、东吴路经长江路解放路口至东吴路梦溪路口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长江路、东吴路);中山西路全线。
二、管制时间及措施
9月22日7:00至19:00在市区上述闭合区域及路段实行机动车双号(车牌号码)通行并对解放路实行无汽车路段管理的管制措施,公交车、出租车和其它公共交通(校车、企业班车等)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三、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服从民警指挥,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