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08年第1号(总第32号)
镇江市2007年至2008年2月慈善基金审计结果
(2008年5月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镇江市人民政府的要求,2008年3月,镇江市审计局对市慈善总会2007年至2008年2月慈善基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市财政局、民政局及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镇江市慈善总会属于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其主要任务是募集慈善基金,开展慈善助困活动,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总会的日常工作,工作经费由财政单列。慈善总会在市财政局和民政局单设账户,对慈善基金实行专户核算和管理。
(一)收入情况
2007年至2008年2月末,共计收入13221241.32元,其中:社会各界捐款10802846.67元,利息收入2418394.65元。
(二)支出情况
2007年至2008年2月末,共计支出3481495元,其中:捐赠支出348135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45元。
捐赠支出3481350元中,2007年救助支出2588950元,具体为“千人慈善助残”200000元,“大病医疗救助”878300元,“千人慈善助老”810530元,“慈善圆梦助学”605120元,临时性救助95000元;2008年1月至2月底救助支出892400元,具体为“明天”和“蓝天”行动353400元,镇江焦化煤气集团等认捐企业定向救助返还464000元,临时性救助75000元。
(三)结余情况
截至2008年2月末,慈善基金累计结余为48475389.79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慈善总会和市财政局、民政局能按照《镇江市慈善总会章程》和《镇江市慈善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开设独立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操作规范,运行安全。审计调查的镇江焦化煤气集团、江苏船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亚东置业有限公司、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困难职工接受慈善救助情况,各单位能按照《镇江市慈善救助办法》的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确定救助对象,救助款发放手续完备。2007年至2008年2月底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新区共有2469人直接得到助医、助学、助残等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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