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七年主要工作
200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保持了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强化审判职能,努力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8971件,办结36349件,同比分别上升10.24%和11.86%,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8171件,办结7918件。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399件,审结2349件,同比分别上升11.63%和11.59%,判处人犯369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421人。坚持贯彻“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大力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年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18894件,审结17392件,同比分别上升16.06%和17.8%。妥善处理面广量大的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尊重和弘扬善良民俗。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着力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全年受理行政一审案件250件,审结234件,同比分别上升18.48%和21.24%。
二、强化和谐司法,努力提高解决纠纷能力
——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重视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理念,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
三、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狠抓审判管理工作。成立专职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日常管理,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原则,认真做好二审和再审案件审判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时办理建议、提案和来信。
四、强化教育整顿,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五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
2003年至200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9069件,办结156447件,年均结案3.1万余件,平均结案率92%。
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促进稳定的司法职能,积极投入平安镇江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0144件,审结10094件,判处人犯14656人。大力倡导和谐司法理念,经调解协调妥善处理各类案件29040件。充分发挥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司法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73394件,审结71790件,解决争议标的142.67亿元;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152件,审结1133件。充分发挥保障民权、促进民生的司法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坚持开拓创新,司法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审判管理改革成效显著。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深入。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三、坚持以人为本,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坚持政治建院,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素质强院,切实加强审判人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坚持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
基层法院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民法庭建设取得新进展。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八年工作总体思路
2008年,全市法院将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三个建设,强化四个意识”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镇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即围绕全市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惩罚、保护、调节、规范和引导职能,做到打击犯罪更加有力、服务发展更加主动、保障民生更加有效。
坚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和谐司法,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功能,完善与社会大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二是突出规范司法,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着重抓好三个建设。一要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二要抓好司法能力建设。三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
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一要强化公正效率意识,确保又好又快地审理每起案件。二要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三要强化廉洁司法意识,从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入手,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四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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