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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在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帅巧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二○○七年主要工作
200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保持了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强化审判职能,努力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8971件,办结36349件,同比分别上升10.24%和11.86%,结案率93.27%,同比增加1.35个百分点,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8171件,办结7918件,结案率96.9%。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399件,审结2349件,同比分别上升11.63%和11.59%,判处人犯369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421人。坚持贯彻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审结邪教组织犯罪案件4件5人,涉黑案件4件29人,毒品案件153件183人,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案件1378件2374人。从严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审结诈骗、走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案件149件314人,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3件75人。依法审理了全省首例通过邮寄包裹形式走私、洗钱大案,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冷保荣重大受贿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把握死刑适用范围,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轻微犯罪人员,依法予以从宽处罚。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判后回访"、"心理矫治"、"庭校共建"等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审判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全年判处未成年人犯461人,其中被判处拘役、管制和适用缓刑等较轻刑罚的279人,占60.52%。加强与政法其他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实现非监禁刑执行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对接,使90%以上的非监禁刑犯顺利进入了社区矫正。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大力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全年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18894件,审结17392件,同比分别上升16.06%和17.8%。树立"民事无小事"观念,妥善处理面广量大的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尊重和弘扬善良民俗。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涉农案件,依法审理了丹徒区某村一千余名村民诉村委会及陆某土地承包纠纷案,认定村委会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擅自将村集体所有土地发包给陆某承包违法,该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强化商事审判直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国有、民营、个体、外资等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9654件,解决争议标的26.3亿元,通过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了公平交易和经济活动安全。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审结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诉美国新页公司、塞尔伯吕资本管理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全球知名运动鞋生产商耐克国际有限公司诉丹阳某韩资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等知识产权案件29件。经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市中院自2007年9月起对辖区内专利纠纷拥有司法管辖权,开辟了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领域,促进了创新型城市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着力推进行政法治建设。全年受理行政一审案件250件,审结234件,同比分别上升18.48%和21.24%。把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参与法治镇江建设的重要一环,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重点抓好涉及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等领域行政案件的审理,对19件违法具体行政行为通过依法判决撤销、变更等形式进行了纠正。积极推进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配合政府法制部门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和谐司法,努力提高解决纠纷能力 --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有利于缓和矛盾、消除纷争出发,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全过程。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52.56%,同比增加2.29个百分点,行政诉讼经协调和解、原告自愿撤诉的达47.44%,同比增加4.95个百分点。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完善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市中院与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市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与市卫生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以及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建立了正常的联系沟通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利益纷争。全年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544件,为人民调解组织举办法律培训54场次,指导解决纠纷595件。 --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重视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行预约接访、带案下访、诉后回访制度,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润州区法院"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经验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广。坚持把依法处理信访与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完善初信初访流程管理制度、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制度和信访案件终结制度,认真做好"十七大"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开展专项清理,教育和疏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年处理群众来信2198件,接待来访7119人次,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13%。 --牢固树立和谐执行理念,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坚持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营造和谐执行环境。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物价、房产、车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合作,共享执行信息,建立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通过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悬赏执行、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方法和"放水养鱼"、执行和解等人性化举措,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建立和落实执行救助资金制度,为案件一时难以执行而生活又十分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提供适当救济,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全年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9492件,执结8500件,同比分别下降3.29%和1.2%,执结率89.55%,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执结案件标的17.57亿元,同比上升55.21%。 三、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狠抓审判管理工作。成立专职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法官审判业绩进行考评,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被改判、发回重审的一审案件占结案总数的0.6%,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8.65天,同比减少0.55天。 --切实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原则,认真做好二审和再审案件审判工作。市中院全年受理二审案件1729件,审结1691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13件;受理再审案件84件,审结75件,同比分别下降25%和24.24%,其中改判、发回重审35件。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反馈制度和审判疑难问题研讨机制,在全市两级法院统一执法尺度,确保裁判的公正、公平和权威。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时办理建议、提案和来信。坚持"主动、经常、深入"方针,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先后邀请百名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专项活动。全年邀请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115件634人次,走访、座谈593人次。通过加强联络,增进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教育整顿,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领导干部、审判一线法官和基层法院法官三个重点,坚持与思想教育、作风建设、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着重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教育培训、以案析理、理论研究四项机制,增强了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 --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创建示范点为抓手,以解决司法活动中不规范行为为着力点,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目前,全市法院已创建省级示范点7个,市级示范点10个。严格执行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加强对诉讼收费的管理,先后纠正二起违规收取执行费用的行为。组织开展重要司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全面总结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了法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在全市法院集中组织开展了"公正廉洁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干警,针对个别法官与律师关系不正常等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整治,多次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明察暗访,在扬中法院开展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试点工作。认真贯彻中纪委7号文件,重点加强对法官行为规范和省高院制定的"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了干警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全年群众对违纪违法的投诉同比下降23.62%。
五年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提升、跨越发展的五年,是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不断加强的五年,伴随镇江阔步迈向小康社会的强劲步伐,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破解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发挥了各项审判职能作用。2003年至200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9069件,办结156447件,年均结案3.1万余件,平均结案率92%。 1、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促进稳定的司法职能,积极投入平安镇江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0144件,审结10094件,判处人犯14656人。注重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力和威慑力,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及时审理了一批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组织公开审判、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减刑假释工作、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全市已有6家基层法院分别被授予全国和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京口区法院在互联网开办的全省首家"青少年犯罪预防网",荣获省文明委颁发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奖"。大力倡导和谐司法理念,加强民事诉讼调解、行政诉讼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使大量矛盾易激化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五年来,全市法院调解和协调处理各类案件29040件,没有发生一起因裁判不当导致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充分发挥定纷止争、促进和谐的司法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73394件,审结71790件,解决争议标的142.67亿元;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152件,审结1133件。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配合市委中心工作,市中院先后出台了依法服务"两个率先"、支持企业改革的二十三条意见、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意见、依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五条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审慎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和因工伤、医疗、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着重加强对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金融案件、涉农案件、环境保护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以及事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房地产开发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全市法院正确处理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坚持阳光审判,依法妥善审理了市直纺工、轻工、电子等系统下属的一批国有企业和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镇江巨蛋娱乐有限公司、镇江二十一世纪乐园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213件,盘活企业资产10.56亿元,协助主管部门安置职工38828人。市中院因服务国有企业改革成绩突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 3、充分发挥保障民权、促进民生的司法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强化民本意识,高度重视和妥善审理各类事关民生的案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建立诉讼指导制度,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目前,全市法院共建立巡回审判点14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7个。2007年,组织巡回审判524次,审结案件500件。积极实施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审判和执行行动。市中院被全国妇联等部委联合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京口区法院被全国老年委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五年来,全市法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76.31万元。 二、坚持开拓创新,司法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五年来,全市法院积极贯彻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紧密联系实际,遵循审判规律,全面推进司法机制改革。 1、审判管理改革成效显著。通过调整、整合审判管理资源,加大审判管理和监督力度,审判工作运行逐步实现良性循环,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五年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比例逐年下降,不服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的案件逐渐减少。2007年,在省高院考核的30项审判质效指标中,市中院和基层法院分别有11项和7项指标名列全省法院前茅。 2、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深入。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在申诉复查、国家赔偿案件确认、减刑假释、司法鉴定等工作中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全面实行审判长选任制,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庭法官审判职责。积极探索简便快捷的审判方式,建立健全民商事案件速裁审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机制,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近年来,有80%以上的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当庭结案率达60%以上。改革执行工作机制,在执行机构内部实行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异议审查权"三权分离",通过分权制衡,确保公正规范执行。 3、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普遍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建立和完善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任用机制。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86名干警通过竞争走上了中层领导干部岗位,有18%的干警进行了轮岗交流。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法官职业准入制度,在部分基层法院开展法官助理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其依法履行职务。二年来,全市法院选任的12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159件。 三、坚持以人为本,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五年来,全市法院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和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形象好的法官队伍。 1、坚持政治建院,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部署,先后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并结合法院实际,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遵章守纪、廉洁司法"、"镇江法院精神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先后有44个集体和6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优秀青年卫士和全国模范法官吴猛、全国优秀女法官朱沪生、全省"十佳"法官朱宝华等先进人物。 2、坚持素质强院,切实加强审判人才建设。把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在职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通过与政法院校联合办班等形式,着力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招录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32名,招录聘任制书记员47名,市中院用二年时间提前完成了省法院部署的对基层法院法官三年轮训任务,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42次,培训干警3580人次。目前,全市法院在编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1.6%,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在读)达22%。 3、坚持从严治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地开展廉政教育,积极有效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一系列廉政监督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四、坚持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实现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委意见,努力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1、基层法院建设取得新成效。市中院注意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和落实了党组成员与基层法院挂钩联系制度,通过强化审判监督和工作指导,加强与辖区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沟通,支持基层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妥善处理事关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有影响案件,帮助基层法院协调解决好班子建设、人才引进、"两庭"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了基层工作整体水平。适应镇江新区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法院的关心下,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于2007年初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五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办理各类案件121022件,京口区法院先后二次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二家基层法院被授予"江苏省文明行业",三家基层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2、人民法庭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标准,加快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五年来,人民法庭经调整撤并数量从22个减少到13个,有7个人民法庭进行了改、扩建。通过推进达标建设,开展争创最佳法庭、优秀法庭活动,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扬中市法院新坝法庭、丹阳市法院建山法庭先后被评为"全省最佳法庭"。 3、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继2003年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联网后,2006年,全市所有人民法庭与所属基层法院也实现了联网,为实施网上远程立案和法律文书电子签章创造了条件。市中院和五家基层法院积极启动"天平工程"建设,相继建成了集视频、语音、数据"三网合一"的科技审判法庭,办案办公现代化水平大大提高。 各位代表,回顾全市法院五年来的历程,我们深深感到,要实现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和不断提升,必须始终坚持以下五点: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这是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服务大局,这是法院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公正高效司法,这是法院工作发展的永恒主题;必须始终坚持创新工作理念,这是法院工作发展的内在动力;必须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这是法院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 五年来的实践表明,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任务不断增加与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官"断层"现象日益显现;少数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主动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强,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司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的现象尚未杜绝,队伍作风建设仍需改进;干扰和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因素还不同程度存在,司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经费保障和物质装备还不能适应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实际需要,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实施后,司法经费保障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对此,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八年工作总体思路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第一年,也是全市实现率先科学发展的关键之年,法院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全市法院将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三个建设,强化四个意识"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镇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全市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努力找准依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惩罚、保护、调节、规范和引导职能,妥善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做到打击犯罪更加有力、服务发展更加主动、保障民生更加有效。 坚持突出两个重点。一要突出和谐司法,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功能,完善与社会大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努力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稳定。二要突出规范司法,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将立足点放在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上,着眼点放在热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上,关键点放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上。 着重抓好三个建设。一要抓好法院队伍建设。继续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人才建设为支撑,努力提高干警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着力解决法官队伍力量不足问题。二要抓好司法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大力加强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技能竞赛,提高干警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和制作裁判文书等能力。三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水平,大力加强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和帮助基层法院改善办案办公条件,为基层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 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一要强化公正效率意识,努力提高审判管理水平,确保又好又快地处理每起案件。二要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民生。三要强化廉洁司法意识,从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入手,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廉洁。四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展望新的一年,机遇与困难并存,希望与挑战同在。我们将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力作为,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镇江、法治镇江、和谐镇江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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