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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上线回复,全文照登

来源:政风行风热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7-30 13:02

1.记者连线:4月底,市民反映姚桥港水域有紫红色污水排入。当时,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介入处理,并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7月21日,市民反馈前段时间暴雨后,依然看到有紫红色污水排入河道。该问题目前处理进展如何?

答复:4月份收到群众反映的姚桥港河道河水泛红问题后,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动姚桥镇、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现场排查并进行了水质检测。经排查,查实润豪包装公司存在无证排污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检测结果显示,姚桥港河道4月30日水质为Ⅳ类、5月18日为Ⅲ类。目前,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对姚桥港河道常态化开展月度水质监测,7月中旬监测结果为Ⅲ类水,水质状况稳定正常。

关于群众反映的前几日降雨期间河道再次有紫红色污水的问题,经7月21日当天现场排查,河水颜色无异常,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水。同时询问河道周边居民,反映近期未发现河道变红情况。

由于姚桥港河道历史排口多、管网复杂,且上述河水泛红现象突发、瞬时性强,精准溯源存在一定难度。下一步,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联合姚桥镇、建设部门开展全域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整治企业排污、管网及排口隐患,实现精准溯源;二是持续强化水质动态监测预警,全力保障河道水质稳定达标;三是深化部门联动巡查执法,加强河道常态化巡查,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溯源处置、从严查处。

恳请市民朋友持续监督,后续如发现河道水质异常,可随时联系反馈,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2.万科金域铭居20号楼临街烧烤店油烟排放量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答复:7月22日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当天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群众反映的是万科金域铭居商住楼门面房徐州烧烤店,该店于6月22日开始营业,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因该楼盘没有专用烟道,商家采用接管的方式,油烟经净化设施沿街排放。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烧烤店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超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但是现场的确能闻到异味。

另外据了解,徐州烧烤相邻位置拟新增一家烧烤店,前期经属地大港街道与商家多方协调,该新增店铺项目已经不再开设。下一步,经开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多部门形成合力,推进异味扰民问题解决,就徐州烧烤店异味扰民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属地大港街道、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物业、房屋出租方共同商议该店的烟道出口设置等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烧烤异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是加强网格化巡查,属地大港街道将加强该小区餐饮油烟日常巡查,排查油烟净化器是否安装并开启使用、是否定期清洗等。

三是开展油烟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对群众反映油烟问题突出的餐饮店加强监测,发现排放超标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信息互通共享,开展油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

另外,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镇江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管体制,推动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将选址禁止性要求纳入餐饮服务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变更环节进行管理,从源头防控餐饮油烟污染。

3.去年12月,吕先生反映丹徒区辛丰镇龙山水库出现水体发黑问题,该水库上游属地为京口区。事发后,京口、丹徒两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溯源排查与应急处置,查实生活污水、农业排水、企业遗留场地积存工业废水等,通过私接雨水管网汇入水库,是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为根治问题,京口区交通运输局于今年 2 月2日启动雩龙南路雨水管网整治工程,3 月25日全面完工。7月21日,记者回访吕先生,其表示水库水质较去年已有明显改善。(1)生态环境部门近期是否针对水库水体、上游沿线管网排口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2)雩龙南路雨水管网完成改造后,后期管网日常巡查、渗漏破损维护责任如何划分,生态环境局是否会定期联合主管单位开展管网排污口巡检?如何进行长效管理,从源头杜绝污水再次混入雨水管网?

答复:(1)关于龙山水库水体水质监测问题:为实时掌握水库水质变化,水库属地辛丰镇每月进行监测,从水质监测结果看,2026年以来,该水库已成功实现消劣,所有监测因子,除总磷外均达到Ⅳ类标准。下一步,丹徒生态环境局将协同辛丰镇对水库周边水体进行细致摸排,集中处理好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和农田退水治理问题,进一步压降总磷浓度,持续改善龙山水库水质。

(2)针对雩龙南路雨水管网改造后管理问题:一是由主管部门京口区交通运输局实施长效管理,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雨水管网的分段检测,一旦发现管道渗漏、破损等情况,立即组织修复。二是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属地加强对沿线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防止私自接管排污。三是密切关注雨水管网出口水质,发现异常情况,立刻组织溯源排查,及时处理。

4.记者连线:今年5月下旬,句容市九华村村民反映大树马场休闲中心养殖扰民。属地黄梅街道此前回应,马场搬迁工作正按计划推进。搬迁期间,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于6月初委托第三方,对场地气体、水体开展抽样检测,并计划每两周对场内水塘监测一次、跟踪水质变化。想请问相关后续监测工作是否落实?具体检测结果如何?

答复:2026年5月11日,有群众反映黄梅街道九华大队固江口村大树马场异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群众实际反映公司名称为镇江句容大树休闲农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13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句容市黄梅街道九华村固江桥东北(拥军路东),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食品销售。一般项目: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船舶租赁;食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健身休闲活动;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

5月12日,句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核查,发现该农庄内有22匹马,据现场负责人介绍马匹均用于农家乐观光旅游,供游客骑行。根据畜禽养殖环评相关管理规定,养殖马匹数量50匹及以下,无需办理环评备案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句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农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管理要求:常态化做好养殖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理马匹粪便及尿液,定期做好场地消杀,减少异味扰民。

针对群众反映马场污染周边水体问题,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手工检测相配合的方式对农庄附近的水体进行多次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村内水塘水质基本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

后经与黄梅街道、农庄负责人协商,农庄决定搬迁至异地经营。截至7月24日,农庄内马匹已全部搬离,部分生活物件正陆续搬走,句容生态环境局将对其搬迁情况持续跟踪。

5.记者连线:高资原蚕种场内四家 “散乱污” 企业持续排放扬尘、异味。

答复:群众反映的原蚕种场内四家“散乱污”企业分别为金鑫矿粉厂(碳酸钙生产、碎石加工)、杨某物料堆场(炉渣加工)、卞某某物料堆场(粉煤灰及砂石)、邬某某物料堆场(黑色石料)。目前四家企业已全部责令停产违法加工碳酸钙、碎石、炉渣行为。金鑫矿粉厂露天物料已全部清运,生产全部停止;其他三个堆场近半年来均在陆续出货,无违法生产行为。从6月份以来的巡查情况看,总体物料全面削减,暂未发现物料新增迹象。经7月下旬现场核查,未发现物料新增情况。现场已采取扬尘管控措施。7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就蚕种场环境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属地丹徒区高资街道与土地所有者市国控集团已达成一致,两家正在会商整体治理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督促相关企业、个人加快清场,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6.杨女士:陈丰村村委会西侧一处石子加工厂迟迟未关停,污染周边环境。

答复:群众反映的轧石厂经核实现在为物料堆场,过去曾从事石子加工,企业负责人姓张。该石子加工点过去有筛分机、破碎机,今年上半年已经取缔。后续多次去现场复查,从6月和7月的核查情况看来,未发现石子加工等行为,现场仅作物料堆场使用,主要为砂石、大石块等,车辆运输过程确有扬尘。7月下旬,经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物料存在覆盖不完全的情况,目前丹徒生态环境局已对此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后续,丹徒生态环境局将围绕群众反映的扬尘问题,加大对该企业堆场的日常巡查,坚决解决扬尘问题。属地高资街道正在督促堆场物料的清运和堆场取缔事宜。

7.优山美地小区居民反映,小区隔壁镇江意龙服饰有限公司使用大功率吸尘器排放线头类废料,同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答复:群众反映的意龙服饰厂噪声问题实际为禾鸿制衣,该企业租赁意龙服饰一栋厂房第二层楼从事服装加工,位置临近优山美地小区,与小区内住户最近距离约10米。

前期接到相关反映后,京口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及时于6月26日、7月1日现场调查处理,噪声问题主要来源于线头收集装置排风管。现场利用手持式噪声检测仪对产生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数值为50dB左右,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进一步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京口生态环境局已要求企业落实了以下措施,一是对排风管进行改造,降低排风摩擦、撞击声。二是线头收集装置开启时段尽量避开早中晚休息时间。三是在装置管道内加装纱网,减少线头漏出的情况,并及时清扫厂区内散落的线头。                    

因企业提出由于厂房设备线路已固定,排风管转换方向目前存在困难,该情况已告知服务对象。下一步京口生态环境局将:一是督促企业加强管理,采取关闭车间北面门窗等措施,尽量降低厂界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对邻近小区居民的作息产生影响。二是持续跟踪整改成效,在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三是联合象山街道孟诚社区,促进企业与居民相互间沟通,化解矛盾。

8.陈先生:金润大道中海桥梁设备有限公司生产产生铁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答复:群众反映的中海桥梁设备公司位于丹徒高新区,经营范围为路桥工程设备制造加工,环评手续齐全。根据6月17日现场核查情况看,该公司钢桥产品表面处理有抛丸环节,有布袋除尘器并且高空规范排放,治污设施配置符合项目环评要求。但在生产过程中,车间窗户破损、大门未完全密闭,导致颗粒物无组织散逸,且车间距企业西侧围墙仅约10米,对周边确有环境污染影响。

为此,丹徒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企业产生烟尘的抛丸工序当天全部停用,同时对抛丸车间窗户进行整改密闭。考虑到群众意见较大,企业正在主动与隔壁企业及群众进行协商。2026年7月下旬夜间,执法人员赴现场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抛丸车间未生产。

目前,企业已作出承诺,将进一步合理安排生产工序,非必要不开启抛丸车间;抛丸车间使用时,严格做好车间密闭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丹徒生态环境局也将持续跟进企业生产状态,确保达标排放。

9.网友“GUO”:我家楼下有个小饭店,饭点的时候,油烟不得了。我想问问,这种油烟排放装置合格吗?感觉一点用都没有!现在开办餐饮店不需要环评前置手续,是不是意味着楼下饭店可以随便开、环保没有门槛?免了“环评”,居民楼下开餐饮,目前硬性的环保红线、禁止开设的情形有哪些?我们怎么能够判断自家楼下商铺能不能开餐饮?如果发现违规开设的餐饮店,我们如何举报?

答复:餐饮行业环评手续豁免绝不等于环保要求的放开,餐饮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选址、油烟治理、达标排放等一系列硬性要求,环保门槛并没有降低,只是监管方式发生了变化,从“事前审批”转向了侧重“事中事后监管”,这也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规定了以下三类场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包括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市民朋友如果发现违规开设或无证无环保设施经营的餐饮店,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举报,对于违规开设餐饮店,无论是否有证,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对无环保设施经营的餐饮店,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环评豁免后,市政府办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责任的通知》,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机制。一是网格化巡查,属地乡镇(街道)将餐饮油烟纳入日常巡查范畴,排查油烟净化器是否安装并开启使用、是否定期清洗等。二是开展油烟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对群众反映油烟问题突出的餐饮店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排放超标的依法处理;对营业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其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远程实时监测排放情况。三是部门联合执法,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信息互通共享,开展油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镇江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管体制,推动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将选址禁止性要求纳入餐饮服务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变更环节进行管理,从源头防控餐饮油烟污染。

10.汪先生:居民区附近的流动烧烤摊油烟扰民,生态环境部门能不能管管?

答复:流动露天烧烤油烟问题是城市治理中较为普遍的环保难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去年下半年,根据分管市领导的部署,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露天烧烤油烟集中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9人次,核查摊位204个,劝导规范经营61个,清退违规摊位25个。但从近期群众举报来看,露天烧烤问题仍然很多,整治成果存在反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坚持“疏堵结合”,常态化推进整治工作。采取机动巡查与定点值守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强化执法监管,重点关注油烟净化设施“装没装、用没用、洗没洗”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先要求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标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异味扰民。同时,注重引导规范,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规划合适区域打造若干烧烤引导集中点,引导摊点入室经营、集中管理,并逐户上门向摊主和商户普及法律法规,引导从业者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守法”,在守护蓝天白云的同时也保障好城市烟火气。欢迎市民朋友发现违规露天流动烧烤问题,及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生态环境部门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11.殷先生:黄墟村楼安村一处眼镜镀膜厂违规排放工业污水,投诉后,企业虽然停产了,但并未搬迁。另外,村民担心之前排放的污水污染环境,而相关检测是在大雨后进行的,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存疑。

答复:群众反映的眼镜镀膜厂位于辛丰镇黄墟村,6月丹徒生态环境局接到投诉,立即到现场处置。经核查,该厂存在镜框镀膜工段,未办理环评手续。丹徒生态环境局当即责令不得生产,并依规办理环评手续。企业鉴于区域规划及管网限制,决定拆除生产线、停止生产,并组织搬迁。7月份,丹徒生态环境局至少3次到现场核查,企业涉及镜片镀膜实验设备已搬离,但真空镀和超声清洗设备虽拆除但未搬离,原因是企业已签订该厂房长期使用合同,在设备暂无合适去处前临时放在该厂房。属地辛丰镇专门在厂房内安装2处监控,24小时监督企业整改,7月份以来无生产行为,现场设备全部断开,部分已塑封。目前,丹徒生态环境局已就企业未批先建问题立案查处,下一步将结合办案,引导企业将剩余设备尽早搬离。

对于群众反映水质检测事宜,经了解,系辛丰镇政府为回应群众诉求,委托第三方对外环境进行监测,水质结果为Ⅳ类。鉴于群众认为监测时间为大雨过后,数据不准确,丹徒生态环境局将会同辛丰镇,主动倾听群众意见,择期在群众监督下进行监测处理。

12.陈先生:丹徒区上党镇丰城村东西两座养猪场粪污扰民,异味弥漫。

答复: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镇江希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丰城村东西两侧各有一处厂房,经营范围为生猪饲养销售,包括母猪场、保育场和育肥场,均办理了环评手续。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除臭方式为:在风机端设置除臭间,安装除臭水帘,通过水帘内部管道淋水并添加生物除臭剂实现除臭。但实际除臭效果未达到预期,进而产生恶臭气味,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

为此,丹徒生态环境局立即责成企业整改,一方面主动消纳存栏数,减少现有生猪数量;另一方面对现有厂房进行提升改造。5月份,企业出售肥猪约800头,总数明显下降。丰城村西侧育肥场厂房已完成改造,增设外部喷淋装置,提升除臭效率;对现有除臭间二次封闭改造,减少恶臭气体泄漏;对粪场通道二次封闭管理,规范堆放转运,从源头减少异味扩散;增加生物菌饲喂量,强化生物分解作用。

下一步,企业还将对东侧母猪场、保育场进行改造,预计8月初启动、9月底完成,丹徒生态环境局将积极跟进企业改造成效,全力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努力在企业合法经营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寻求平衡点,最大力度回应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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