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在即,市发改委联合教育部门全面更新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出“三公开”+“五统一”两大举措,统一制作标准化收费公示表,让教育收费真正“晒在阳光下”。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2026〕162号)等文件,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对市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四类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进行逐项梳理。四类学校的收费公示表做到“五统一”——统一公示格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政策、统一减免政策、统一监督电话;同时通过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学校收费窗口实施“三公开”,实现线上线下信息一致,确保收费全环节公开无死角。
根据公示内容,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教费已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省优质园托管费为100元/生·月,市优质园、合格园为80元/生·月。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确有必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课后服务费不高于300元/生·学期;普通住宿费100元/生·学期,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按星级收取:二星级以下高中500元/生·学期,二星级高中650元/生·学期,三星、四星级高中850元/生·学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我市发改和教育部门将联合开展教育收费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并下达整改通知,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胡丹萍 记者 朱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