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镇江市2025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拟编制2025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经研究决定,征集2025年度拟制定的政府规章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持续推进产业强市为目标,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科技创新为重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大领域,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规章计划建议项目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听取各部门、业务单位的意见。所提出的规章计划建议项目,应经各地、各部门领导集体讨论确定。

(二)规范填写,按时上报。提出规章制定正式项目和调研项目建议的,应当认真填写《镇江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一项一表、一式两份),同时附规章草案初稿、立法依据、起草说明以及起草工作方案,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市司法局立法处(市行政中心1号楼510室),联系电话:80823689。电子文档请一并发送至Zjfgc0511@163.com,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已经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和规划的项目不要重复上报。

(三)加强协调,充分论证。市司法局应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调研论证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建议项目,及时拟定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镇江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立项申请表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立项申请表


说明:由两个以上部门联合起草的,“申报单位”栏由牵头部门盖章,其他部门在“备注”栏盖章

文章关键词:

相关附件

用户中心
智能问答
移动版
扫一扫·移动版
站群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