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文稿、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等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
| 法规监督处 |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查处重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指导监督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协调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
| 行政审批处 | 负责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林业、测绘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 |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 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
| 国土空间规划处 |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