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先生:朱方路75号大院(沪宁铁路镇江站旧址)环境差,希望产权单位加强保洁。
答复:朱方路75号大院是2003 年上海铁路局铁路三线撤离镇江时,移交给地方政府的资产之一,目前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管护。该地块面积约6 亩,建筑总面积3000 平方米左右。地块内的房屋大部分是文保建筑,建成时间久远,较为破旧。现该地块仍有部分铁路老职工在此居住,地块管护工作具有一定特殊性。
结合所反映的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将联合属地街道、院内生活的居民一同清除堆放的杂物,同时加强对地块巡查频次,呼吁居民常态化保持;关于不文明如厕问题,初步研判为伴随京畿路的火热,节假日人流量较大,部分游客对周边公厕分布状况不了解所致。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在醒目位置加强引导标牌,同时做好院内公厕的卫生保洁。
2.王先生:万科润园附近正在开发的土地是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2009 年公布的《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第六条,各地需研究制定公示意见采集和反馈的相关规定,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据此制定的规定理解不清,能否解释一下。2025年10月,小区公示万科润园附近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并召开了听证会,请问目前最终结果如何?
答复:2025年,建设单位润中置业有限公司(万科地产)向我局报送润园剩余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025年10月,我局就报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了相邻楼栋业主的反馈意见。2025年11月28日,我局依申请召开了该事项听证会,进一步收集业主意见。此后,我局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结合反馈意见对原报审方案进行了优化,通过增加间距、降低楼层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对相邻现状住宅的影响。2026年4月24日,优化后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已在我局网站和现场进行二次公示,再次征求相邻业主意见,欢迎业主们关注。
3.王先生:京口经济开发区李华村村民,约10年前,村里有10亩土地被租用,但一直未开发利用。期间,不少村民在该地块上种菜。今年,村委会在地块上竖起 “土地流转禁止种植” 的牌子,想咨询该地块后续是否有开发利用的计划。
答复:经现场实地查看,王先生反映的李华村土地流转的问题,该地块位于谏辛公路东侧,元致亨西侧,现状为耕地。王先生真实诉求为该地块已流转,但无流转用地单位来管理,村委会在现场竖立“土地流转,禁止种植”的牌子,导致现场有部分区域无人种植抛荒,我局工作人员告知农村土地流转归属地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管理,我局也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京口经开区管委会,请经开区管委会向王先生说明流转情况。
王先生反映的第二个地块,经核查,该地块已经出让,由受让企业负责管理。
4.网友“芭乐”:镇江日报社东地块(位于京口区中山东路以北、梦溪路以西),之前听说规划建住宅楼,现在怎么没有动静了,规划调整了吗?
答复:该地块为政府储备地块,土地面积约11亩。该地块曾于2020年进行前期整理,准备开发。根据市场需求,目前该地块暂无建设方案以及土地出让计划,地块规划用途未调整。
5.上线回头看:去年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线直播中,网友“飞云”反映,十几年前购买了君临南山的房子,至今办不了不动产权证。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答复:君临南山沁园1、2幢由镇江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24套,其问题成因复杂、推进有效、化解有望。去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项目列入历史遗留问题摸排清单,今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君临南山沁园1幢、2幢合法建造部分出具了规划核实意见,故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条线的前置条件已具备。但由于该项目没有竣工验收,拟参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即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以及市住建局审核出具认定意见代替。目前,破产管理人正在推进消防安全评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会持续跟进后续工作,在条件具备时及时办理相关登记。
6.张女士:景天花园五期未按照规划图纸进行施工。51栋和52栋北面,原先绿化区域变为道路,非机动车道的区域变为花园。去年12月反映,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回复,已要求开发商整改,但仍未整改。
答复:景天花园五期是润州区保交房项目,由镇江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建设单位处于破产状态,项目由公司破产管理人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与宝塔路街办负责推进后续建设。关于业主反映的51栋和52栋(现规划32栋和33栋)北面未按规划审批图纸建设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多次前往现场核查情况,并于今年3月11日向项目管理人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属地润州区保交房专班发送了《景天花园五期监管意见函》,督促项目推进部门按规划要求落实整改,妥善处理好信访矛盾,确保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建设。“政风行风热线”已经联系反映人,待她回来约记者和资规局工作人员一起去现场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7.魏先生:丹徒区宝堰镇宝堰村上桥9组农田违建。今年3月,12345回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经立案查处,要求当事人自行整改。什么时候能拆?
答复:该宗违法用地行为,我局已经立案查处,并于2026年3月30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镇自然资监徒处﹝2026﹞13号),行政处罚内容中就包含“限期拆除其在非法占用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907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果当事人不服我局作出的镇自然资监徒处﹝2026﹞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镇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鉴于我局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网友“明溪”:解放路江滨医院对面地块已经拆迁好几年了,目前处于围挡状态。网友询问,这块地是如何规划的,如果近期没有上市计划,是不是能临时性利用,效仿其它地块建设草坪或者停车场。
答复:江滨医院对面为会莲庵街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该地块土地前期整理单位为市城建集团,根据日常工作对接,地块内拆迁工作尚未完成,市城建集团正在开展土地上市前期整理工作,后续将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向我局提出上市开发申请。
9.赵先生:市实验小学两个校区间距较近,但无天桥连通,校区间通勤不便。去年10 月,市教育局在上线答复中说明,市实验小学分部建设时已预留天桥连接方案,因周边地块尚未开发、两校区间钓鱼巷宽度未明确,方案暂未实施。请问,目前钓鱼巷是否有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
答复:根据我市详细规划,规划钓鱼巷道路为我市南北向的一条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14米,目前长江路至会莲庵街段已建成,剩余会莲庵街至大西路段尚未建设,规划钓鱼巷的线形和宽度都在详细规划中予以预控。
赵先生所咨询的钓鱼巷道路是否已有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事宜,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应由负责道路建设的单位在道路开工建设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完成后向我局申请合规性审查,目前我局未获悉该段的建设计划,也未收到相关建设单位的方案审查申请。
市实验小学建设空中廊道若涉及我局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好规划服务工作。
10.网友“是胡噜噜噜”:最近听说野猪不是保护动物了,我想问问,是不是以后就可以随意猎捕野猪了?我们村里有野猪出没,还破坏农作物,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安全?
答复:野猪于2023年调出“三有”名录,但仍然不能随意猎捕、食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不能以食用为目的猎捕野猪,野猪种群调控时不能使用禁猎工具,应遵守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有关规定。遇到野猪,要保持冷静,避免激怒野猪,及时撤离到安全地方,不要攻击野猪,确保人身安全,可以打110报警。目前,句容市、丹阳市、丹徒区已购买野猪致害政府救助责任险,野猪破坏农作物的情况可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
11.网友“木易先生”:我看到一则新闻,说是2025年7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了21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其中句容市存在未如实上报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自2014年7月起,张某租用镇江市句容市天王镇304.73亩永久基本农田,用于种植绿化装饰草皮。相关职能部门存在排查工作流于形式、不深不细,以及上报情况不属实等失职问题。这个张某十几年前就占用基本农田种草皮了,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为什么没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个行为?导致他长期违规种植草皮。目前,这个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
答复:2025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我市种植绿化装饰草皮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省厅、镇江市局和句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着手开展整改工作。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和天王镇政府开展全面调查核实,通报指出的天王镇张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的304.73亩绿化装饰草皮问题,地块位于句容市天王镇赵巷村,自2014年7月起,由村委会流转给张承权个人从事种植经营,租赁期限至2028年6月30日。该问题已于2025年10月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未能及时发现的原因是:下发的图斑矢量标注行政区为郭庄镇,实际行政区为天王镇,因基层核查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对核查区域理解存在偏差,且未充分对接,导致核查图斑面积不全;我局相关部门也存在工作方式粗略简单、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导致图斑核查面积未能如实上报。
句容市纪检监察部门已对通报问题中履责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已依规依纪处理。下一步我局将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规范长远。继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扛稳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严守耕地红线,护好沃土良田。
12.戴先生:丹徒区荣炳盐资源区原胜利中学地块改建厂房是否符合规划?
答复:原胜利中学地块位于丹徒区荣炳盐资源区胜利村,该学校于1997年8月因并入丹徒县荣炳中学(2020年变更为丹徒区荣炳实验学校)后停办。地块为国有划拨用地,2001年办理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徒国用(2001)字第061号,土地面积26758.9平方米(40亩)。2024年8月,经丹徒区教育局同意,并报请丹徒区政府批准,我局无偿收回原胜利中学地块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收回后,荣炳盐资源区对原胜利中学地块进行了项目招商。该地块符合丹徒区宝堰镇胜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为工业用地。
经丹徒区政府批准,区土地要素保障联席会议审议,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在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江苏土地市场网等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镇自然资徒〔2024〕6号),该地块编号DT2412G-1,土地出让面积1718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1.5,起始总地价640万元。2024年12月30日,江苏鑫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了该地块,土地成交总地价640万元。江苏鑫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办理了相关供地手续。
13.吴先生:宝堰镇南宫村有5至6亩农田被淤泥堆积,长期未进行复垦。另外,有三座新建铁塔占用了基本农田。
答复:镇江市自然资源局丹徒分局于4月22日会同申请人吴先生及村委会相关干部共同踏勘了现场。1. 吴先生指认的位置范围农作物(小麦)均已成熟,依据《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要求》从现状地类分析为可按照农用地管理,若对土地肥力或土壤成分有疑问,可向关联的职能部门继续咨询;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54号第五条规定,输电线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基)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塔基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用地预审时,对变电站用地进行预审,对输电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用地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相关手续。
14.胡女士:象山桥三村拆迁已多年,但至今未完成。部分已拆除一半的房屋成为垃圾堆放点,一些遗留的车库也成了垃圾库。象山桥三村地处东吴路路边,为何多年来一直未能完成规划和建设?
答复:经核查,象山桥三村所在地块位于中心城区jk01编制单元,根据该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15.网友“小石斛”:这两年,养鸟越来越受欢迎,身边不少人买了鹦鹉作为宠物,我姐姐家就有4只不同品种的鹦鹉,我也挺想养一只的,到花鸟市场看了一下,品种还挺多。想问问鹦鹉到底能不能养?听说有的品种还是保护动物,买到保护动物怎么办?如何识别呢?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目前只有7种鹦鹉能合法养,其余全是保护动物,不能随便买。桃脸牡丹鹦鹉(面类)、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玄凤)三种可自由买卖。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实行标识管理制度,市民仅可购买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这四种鹦鹉作为宠物饲养,但不可开展繁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