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时间
2025年1月17日 上午10:30
二、地点
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冲,市科技局副局长肖晨帆,市财政局副局长史强
新华日报、江苏广电总台、江苏经济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台、镇江电视台、镇江壹周、金山网、镇江发布
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修飞主持。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吴修飞: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强市建设,为打造在特色领域具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科技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新高地,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今天,我们邀请到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冲,市科技局副局长肖晨帆,市财政局副局长史强,请他们为大家解读《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日报、江苏广电总台、江苏经济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台、镇江电视台、镇江壹周、金山网、镇江发布,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冲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冲: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同时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
根据发布会安排,我向大家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相关内容:
一、《政策措施》起草背景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赋予江苏“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大使命,始终将科技创新摆在首要位置。
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镇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强市,实施“876”创新引领工程,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还存在科技资源集聚不够、科技企业创新活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的问题,亟须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助力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开拓产业强市新局面。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已经不能满足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出台适应当前形势和要求的科技创新政策。为此,市委、市政府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坚持以创新引领产业强市为出发点,着力破除制约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政策措施》既有原有政策的优化完善,也有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创新内容;既是创新引领产业强市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二、《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优化创新机制、建强平台载体、激发企业动力、推动成果转化、强化要素保障五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优化创新机制,引领产业提档升级。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解决技术难题。加强市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探索设立基础研究省市联合资助项目。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完善财政经费分配管理机制,创新前沿技术项目支持机制。
第二部分是建强平台载体,打造创新策源引擎。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高能级创新平台,强化重点实验室培育。促进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协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建设开放性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孵化器“专优特强”提升发展,培育“标杆孵化器”。加快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深化镇江国家大学科技园体制机制改革。发挥高新区创新策源和产业引领作用,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和孵化高地。
第三部分是激发企业动力,强化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双提升”。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引导企业强化核心技术研发,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加强科技中小企业引育,加大科技招商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
第四部分是推动成果转化,增强创新发展动能。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改革,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方式改革。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平台,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等。
第五部分是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创新生态体系。加大科创人才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金山英才计划”,支持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探索科技创新风险分散机制,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发展风险投资壮大耐心资本,探索设立市科创基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力度,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与布局,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区域创新合作,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深化区域创新一体化合作。完善组织推进和尽职免责机制,发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三、《政策措施》创新点
《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展现出鲜明的政策导向和务实的行动举措,其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科技体制改革举措更实,着力激发创新活力。《政策措施》聚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如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强化高能级平台建设;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持续加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在成果转化方面,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方式改革等。进一步为我市科技创新提供激励、消除卡点、打通堵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二是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更大,彰显“真金白银”的决心。《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坚持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从支持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到顶尖人才引进,从重大科技专项资助到基础研究经费补贴,政策实现了资金支持的全覆盖、分层次、多维度。
三是科技创新环境更加优化,构建全链条创新生态。《政策措施》围绕创新机制、平台载体、企业主体、成果转化、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构建起全链条、全周期的创新生态体系。进一步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创新主体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政策支持。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发展风险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强化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为敢于创新、勇于突破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撑腰鼓劲,营造更加宽容、开放的创新环境。
衷心希望新闻媒体朋友们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给予更多关注支持,积极帮助宣传推广《政策措施》。谢谢大家!
主持人吴修飞:
谢谢张秘书长的介绍。下面,是媒体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新闻机构名称,谢谢!
请这位记者提问。
新华日报记者提问:
请问与原有的科技创新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有什么变化?2025年,围绕落实《政策措施》,科技部门将开展哪些工作部署?
市科技局副局长肖晨帆: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一方面是对原有科技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继续完善科研组织方式,优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梯度支持;提高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强化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等;另一方面也有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创新内容,比如探索设立基础研究的省市联动资金项目,鼓励创新主体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鼓励参与区域创新合作,支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等。这些政策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真金白银”支持科技创新的决心。
政策扎实落地是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提升创新能力的关键着力点。我们抢抓《政策措施》出台的契机,下好科技先手棋,确保尽快落地见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继续细化政策措施。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是我们未来科技工作的“施工图”,根据各项科技体制改革任务,认真梳理细化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和优化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新的科技政策体系,切实增强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是强化科技服务效能。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攻坚突破“三项服务”行动,强化科技系统“服务经济、服务产业、服务企业”作用,建立常态化共同交流机制,聚焦政策落实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听取各类创新主体意见,确保政策取得预期效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三是凝聚最大工作合力。积极发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强化各部门政策的衔接,对《政策措施》中涉及的其他部门牵头的政策措施,做好沟通协调,加速政策落地。持续深化市区协同联动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流动,深化区域科技创新一体化工作体系建设,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
江苏经济报记者提问: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必然少不了财政投入的支持,本次发布的政策措施对企业科技创新有哪些支持?
市财政局副局长史强: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市财政局在收支矛盾突出、紧平衡情况下,统筹财政资金,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财政支持,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作用,对科技型的企业,我们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开展协同攻关。支持企业提出技术需求,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产出并转化高水平科技成果。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协同攻关,对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的科技攻关,符合条件的给予项目支持。
二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发挥“创新积分制”政策效能,对企业支出的研发费用,超出一定范围的,按照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额一定比例择优补贴。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持续引导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三是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加快推动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对成功获批省级研发平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与省产研院共建联合创新中心,对建设情况良好的,给予一定支持。
镇江日报记者提问:
政策中提到,要“打造在特色领域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想请问: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本次发布的政策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科技局副局长肖晨帆: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为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镇江转化,此次发布的政策中有以下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强化企业“出题者、组织者、转化者”地位,支持企业提出技术需求,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产出并转化高水平科技成果。通过市科技创新券,对企业与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费用给予补助。
二是深化科技成果激励改革。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方式改革等,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对赋权改革试点单位,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权改革成果落地转化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平台,推动在镇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专职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在镇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开展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应用场景打造等服务。
四是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机制。发挥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的增信作用,稳步扩大“苏科贷”“高企贷”等投放规模,运用“创新积分制”等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为优质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保险、成果转化保险等科技保险业务,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风险分散机制。
主持人吴修飞:
谢谢肖局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各位记者朋友还有其他想了解的情况,可以在会后与相关部门进一步联系采访。在此,也恳请各位媒体朋友对本次发布会的内容给予持续关注和深入报道,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推动政策加快落地见效。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