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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动科技强农做强镇江特色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省委、省政府就科技强农作出系列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镇江农业资源禀赋独特,丘陵地形占比高,拥有“戴庄经验”、“新农人”、智能农机装备产业、涉农科教资源等特色优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镇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科技强农推进会部署及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科技强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6〕3号)要求,彰显镇江特色优势,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将科技动能注入现代农业全链条。为此制定《关于推动科技强农做强镇江特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以下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

一是省级层面有要求:1月27日,在全省科技强农推进会上,省政府做出系列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科技强农之路,后续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科技强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6〕3号),明确了全省科技强农的总体方向和政策措施。

二是市级层面有落实:2月28日,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市科技强农推进会上,市委、市政府就“三农”工作做出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和特色优势,将省级政策与镇江实践紧密结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实施路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紧扣“做强镇江特色”主线,围绕五个方面部署了16项重点任务,确保任务量化、责任压实。

一是深化推广“戴庄经验”,做强绿色农业特色。聚焦生态循环农业,通过稳步扩面、精准提质、深度融合,将“戴庄经验”从“小循环”向“大循环”拓展,并与基层农技服务、面源污染治理相结合,打造绿色农业标杆。

二是持续培育新时代“新农人”,做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从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培育体系、搭建发展平台三个方面,构建“新农人”选、育、扶、带全链条支持体系,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三是大力推动智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做强装备支撑特色。聚焦研发攻关、智能制造、特色应用三个环节,依托长三角智能农机装备科技创新联合体(联盟)等平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丘陵山区适用农机研发与推广。

四是聚力发展农业科技产业,做强产学研推用一体化特色。通过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深度融合,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落地生“金”。

五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要素保障。从加强财政支持、优化人才培育、注重奖励激励、创新金融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

四、亮点与突破

我市《实施方案》在落实落细基础上,突出了以下亮点与突破:

一是特色化路径更加鲜明。方案紧密结合镇江实际,将“深化推广‘戴庄经验’”和“持续培育新时代‘新农人’”作为重点任务,凸显了镇江在生态循环农业和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特色,进一步做优做特。

二是推进措施更加有效。方案明确提出要发挥“长三角智能农机装备科技创新联合体(联盟)”作用,并推动其在我市注册实体平台公司,将省级支持方向转化为我市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平台抓手,目标指向更明确。

三是服务体系更加集成。方案强调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便捷高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并推动“新农人”人才库与“苏农贷”名录衔接,深化“三基协同”金融服务模式等,体现了对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和金融赋能的全链条、集成化设计。

四是要素保障更加有力。在落实省级金融、人才等政策基础上,方案结合镇江本地资源,制定了财政、人才培育、奖励激励、金融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建立市级多部门联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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