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上线答疑!康养老人“按床日付费”为何暂停?异地备案、药店分区…这些问题有回应了
6月17日市医疗保障局上线,有听众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此前扬中三茅福康医院康养老人可以享受“按床日付费”的政策,但去年9月突然取消,既影响老人利益,也加重了机构运营压力。
6月22日,市医保中心结算科副科长单雨婷在线答复,扬中三茅福康医院是我市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部分床位是护理床位,“按床日付费”的标准为90元/天。2025年8月,监管部门在现场核查时发现,该机构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是综合医疗服务,没有护理院的资质,所以2025年9月1日起,扬中市医保局暂停了该机构护理床位“按床日付费”的政策。针对机构经营困难,单雨婷说,建议院方通过合理渠道提请研究,尽快明确适合该院的医保支付方式。
刘女士的户籍为镇江市,现长期在河北保定居住生活。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时,需每年前往镇江市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暂住证,往返不便,希望能简化办理流程。
6月22日,市医保中心结算科工作人员杨偌晗在线答复:根据苏医保发〔2024〕56号文规定,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有效期应与认定材料有效期一致。一方面,建议刘女士对接就医地派出所,咨询申请延长暂住证有效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刘女士表示对回复很满意。
此外,备案到期查询也可通过上述线上渠道或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
市区很多药店除了药品以外,还有医疗器械、保健品和日用品等销售。在标识标注方面,有哪些要求?
6月22日,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薛梅介绍,根据镇江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一方面,药店要严格区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日用品等非医保商品分区摆放,做到品类的界限清晰。另一方面,药店要对照医保药品目录,对店内可以使用医保卡结算的药品,设置明确的医保标识,方便群众识别。
针对部分药店标注不规范,不清晰的问题。薛梅说,已第一时间部署了专项整改,督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强化医保定点药店的协议管理,同步开展抽查、检查。对标识不规范、分区不到位的药店进行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医保定点药店能够严格落实医保标识和分区管理的要求。
另有听众来电咨询,自己两次手术自费费用占比较高,想了解是否符合医保报销相关规定。接诉后,市医保局待遇处处长罗宁回复,经逐笔核对费用和报销比例,确认该次手术报销比例完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同时,了解到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罗宁现场指导其对接属地街道,申请临时救助帮扶,缓解生活压力。
耿女士反映:长期在江滨医院就诊,每次去医保窗口办理二次报销,都被要求提交医保卡复印件,频繁提交很麻烦。
市医保中心核实:医保部门仅要求留存患者有效身份证明用于存档,并未要求每次收取复印件。6月18日,市医保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徐明主动对接江滨医院,明确:针对长期办理二次报销的患者,仅首次办理时提交复印件即可。经回访,耿女士确认该院已执行到位。


其他医疗机构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市医保部门已纳入“我陪群众走流程”问题汇总,本月底“政风行风热线”将继续跟进报道。
















